徐州市第三中学潇湘校区2025年12月1日国旗下讲话稿
讲话稿撰写人:高二年级 李晓甜老师
国旗下讲话人:高二年级 李晓甜老师
尊敬的各位同事、亲爱的同学们:
大家早上好!
今天,我们迎着朝阳,肃立在国旗下。这份肃穆,这份庄严,不仅源于我们对祖国的热爱,也源于我们对一套共同规则——法律的尊崇。而在这套规则体系的顶端熠熠生辉的,正是我们国家的根本大法——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》。
可能有同学会想,宪法如此宏大,似乎只与国家的宏大叙事相关。但我想告诉大家,宪法就像我们身边的空气和阳光,它无声无息,却从我们生命起始的那一刻起,就渗透在生活的每一个角落,赋予我们力量,也划定我们行为的边界。
宪法,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,是全体公民最高的行为准则。 它确立了我们国家的前进方向与根本制度,是所有法律法规的“母法”和“总源头”。我们熟悉的《教育法》《未成年人保护法》等,都依据宪法的精神和原则而制定。可以说,宪法是我们国家这艘巨轮能够破浪前行的“定盘星”和“压舱石”。
那么,这部看似“高高在上”的根本大法,究竟与我们青少年的校园生活有何关联呢?其实,它并非遥不可及,而是充满温情地守护着我们成长的每一步。
宪法,是我们权利的“守护神”。 当我们年满六周岁,背上书包,走进窗明几净的教室,享受九年义务教育,这是宪法第十九条、第四十六条赋予我们受教育的权利。当我们在课堂上自由发言,在社团中展示才华,在遇到不公时勇敢表达,这是宪法第三十五条保障我们言论自由的权利。当我们的人格尊严受到尊重,隐私不被随意侵犯,校园欺凌被严格禁止,这是宪法第三十八条在守护我们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的权利。从我们出生,拥有国籍,到未来成年后的工作、选举,宪法如同一位无声的守护者,为我们的人生旅途保驾护航。
权利与义务,如同硬币的两面,不可分割。 宪法在赋予我们权利的同时,也明确规定了我们必须履行的义务。它告诉我们,受教育不仅是权利,更是义务,因此我们需要勤奋学习,完成学业;它要求我们遵守公共秩序、尊重社会公德,因此我们需要遵守校规校纪,维护课堂纪律;它规定公民有爱护公共财产的义务,因此我们需要珍惜校园里的一草一木、一桌一椅。我们每一次对规则的遵守,都是在践行宪法精神,学习如何成为一名负责任的合格公民。
同学们,“法律必须被信仰,否则它将形同虚设”。让“宪法驻我心”,绝不应只是一句口号,而应成为我们内化于心的信念和外化于行的准则。在此,我向全体同学发出三点倡议:
第一,做一名知法明理的“用心人”。 主动学习宪法知识,理解其基本原则和精神。我们可以利用国家宪法日、法治宣传周等契机,收听一场普法讲座,参与一次宪法晨读,甚至静心阅读一次宪法原文。让法治的种子,在我们心中生根发芽。
第二,做一名守法笃行的“自律者”。 将对法律的敬畏,融入日常生活的点点滴滴。从认真独立完成每一次作业、诚信对待每一场考试做起;从尊重老师的劳动、友爱身边的同学做起;从遵守交通规则、文明使用网络语言做起。让守法成为一种自然而然的思维方式和生活方式。
第三,做一名用法护法的“小卫士”。 当我们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,比如遭受欺凌、隐私被泄露,要勇敢地站出来,学会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,并及时向老师、家长或相关部门求助。同时,也要心怀正义,在面对不良现象时,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,理性发声,成为维护校园公平、社会正义的一份子。
同学们,“青年者,国之魂也。”我们新时代的少年,将是未来法治中国建设的中坚力量。让我们从此刻起,真正将宪法精神镌刻于心,将法治观念践之于行,努力成长为知法、守法、用法的时代新人,用我们的青春力量,共同点亮法治中国的璀璨明天!
我的讲话到此结束,谢谢大家!
一审:于睿
二审:李晓甜
三审:潘峻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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