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徐州三中校园网站用户规定

2019年10月22日 17:16:25 访问量:18723

 为了确保学校网站及服务器的安全,规范用户使用网站行为,使广大用户更好地使用网站,发挥网站的使用效率,特制定本规定:

1、校办公室将根据学校有关规章制度和数据信息的保密性,为用户帐号个人空间设置相应权限,并进行统一管理。徐州三中校园网站所有权和运作权归徐州三中所有。网站内所有注册用户(包括管理员)必须遵守此制度。

 2、用户(管理员)对校园网站的任何操作都必须遵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》、《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》等有关计算机及互联网规定的法律和法规、实施办法。在任何情况下,如用户的行为可能违反上述法律、法规,我校可以在任何时候,不经事先通知终止向该用户(管理员)提供服务。

3、我校保留随时修改或中断服务而不需知照用户的权利。我校行使修改或中断服务的权利,不需对用户或第三方负责(有协议、约定或特殊用户除外)。

4、尊重用户个人隐私,除非有法律许可要求,我校不会公开、编辑或透露用户信息。

5、用户的帐号,密码和安全性。网站中所有用户(管理员),都持有一个密码和帐号。如果用户不保管好自己的帐号和密码安全,将对因此产生的后果负全部责任。另外,每个用户都要对其帐户中的所有活动和事件负全责。用户可随时改变密码,若需变更帐户须报网络中心审批,并遵循先销户,再变更的规则。用户(管理员)若发现任何非法使用用户帐号或安全漏洞的情况,请立即通知学校网站管理员。

6、用户(管理员)不得在网站上发表任何损害我校利益,泄露学校秘密,有损学校形象的文章和图片。

7、用户责任:用户单独承担传输内容的责任。用户必须遵循以下条件:

  (1)从中国境内向外传输技术性资料时必须符合中国有关法规。

  (2)使用网站服务不作非法用途。

  (3)不干扰或扰乱网络服务。

   (4)不在留言簿等交互式栏目发表任何不利于社会、学校的信息。

  (5)遵守所有使用网站服务的网络协议、规定、程序和惯例。

  (6)不得利用本站危害国家安全、泄露国家秘密,不得侵犯国家、社会、集体和公民的合法权益。

  (7)不得利用本站制作、复制和传播下列信息:

      ①煽动抗拒、破坏宪法和法律、行政法规实施的;

      ②煽动颠覆国家政权,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;

  ③煽动分裂国家、破坏国家统一的;

  ④煽动民族仇恨、民族歧视,破坏民族团结的;

  ⑤捏造或者歪曲事实,散布谣言,扰乱社会秩序的;

  ⑥宣扬封建迷信、淫秽、色情、赌博、暴力、凶杀、恐怖、教唆犯罪的;

  ⑦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,或者进行其他恶意攻击的;

  ⑧损害国家机关信誉的;

  ⑨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的;

  ⑩进行商业广告行为的。

8、网站内容的所有权:我校定义的内容包括:文字、软件、声音、相片、录象、图表;我校为用户提供的所有信息。所有这些内容受版权、商标、标签和其它财产所有权法律的保护。所以,用户只能在我校授权下才能使用这些内容,而不能擅自复制、篡改这些内容、或创造与内容有关的派生产品。

9、解释权:本制度的解释权归我校所有。如果其中有任何条款与国家的有关法律相抵触,则以国家法律的明文规定为准。

本制度从公布之日起执行。

徐州市第三中学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2011年4月

编辑:申玉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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